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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平台地址: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 | 作者:火狐体育安卓下载 | 发布时间: 2024-05-10 05:07:55 | | 分享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中、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2018〕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2019〕11号)精神及编写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制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部门之间合力不强、综合服务窗口后台整合不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基础薄弱等问题,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现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全流程。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全过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环节。

  2.全覆盖。在办理事项上,最重要的包含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别的类型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既覆盖政府投资工程,也覆盖社会投资工程;既覆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也覆盖装饰装修工程。在区域上,覆盖市、县区两级。

  一般交通工程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梳理公布专项审批流程图,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实施。行业改革方案应符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并报送市政府。

  1.2019年上半年,初步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各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全市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

  2.2019年6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相互连通,全市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和90个工作日内。

  3.到2020年9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通过流程的优化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内。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取消、下放、合并、调整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环节。

  1.精简审批事项。落实已取消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事项,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核检查,纳入取水许可。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的项目,不再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取消保证金、工伤保险、市容规费、资金到位证明等的施工许可前置事项,改由建筑设计企业在承诺时限内落实。取消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8年第214号令),将2亿美元(不含)以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除有特别规定以外的10亿元以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跨县区的水资源配置调整的水利项目核准等审批事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步下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类)下放至各县自然资源部门(商州分局,高新分局)。对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耕地的临时用地审批权,下放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商州分局)审批。市、区项目施工许可办理与发改委下放事项同步下放至商州区。

  3.合并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政府投资的房建类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一并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办理,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4.转变办理方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进行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就建筑节能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抗震设防等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取消勘测定界报告申请环节,转变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内部环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有必要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评估报告,项目所在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审查,不再另行组织评估。

  完善强化项目统一代码管理,以项目统一代码作为项目唯一身份,开展后续的审批、建设、监管业务,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均应同时标注项目代码。

  5.调整审批时序。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评估评审事项,推行“多评联审”模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其他评估评审事项和取水许可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在开工前完成。市政公用服务部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共享项目信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社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标准地+承诺制”的供给模式,土地储备期间,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文物保护评估和考古、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现势地形图、土地实测等相关事项,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依法确需履行其他审批手续的,由建筑设计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办理。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办理调整至施工许可前办理。

  全面梳理并制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服务事项和法律依据,明确适合使用的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时限。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部门门户网站等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获取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便利度。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分别报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备案,超出清单范围的要说明理由。

  1.细化项目类别。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六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功能单一、技术方面的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2.优化审批阶段。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线性工程类项目及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审批阶段。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两个审批阶段。

  3.一家牵头、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最重要的包含项目审批核准、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最重要的包含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及概算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最重要的包含人防、消防等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4.推行并联审批模式。按照审批关联性和并行审查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整合并联审批行为,实行每个阶段由一个部门牵头,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结果共享。落实牵头部门首接办件负责制,建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事项做协调或会审。各有关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做出审查意见。

  参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六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在流程图中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和审批时限。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做工程监理,建筑设计企业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建筑设计企业实行自管模式。各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按照新的审批流程执行。

  1.推行“联合审图”。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时限、资格要求等,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进行在线整体性审查,按专业出具审查报告,有关部门依据审查报告予以确认。加快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建设,加强对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及人员的监管和指导。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按照统一审查标准做审查,并对技术审查结果负责,审查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推行“联合测绘”。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细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多项测绘业务合并,不得要求建筑设计企业或者个人多次提交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能够直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调查。统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管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联合测绘”的实施范围、详细的细节内容、测量精度、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成果形式、资格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提出竣工验收阶段所需的规划、土地、人防等测绘内容清单,将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用地复核验收测量、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测量、绿地率及市政配套核实测量等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将“联合测绘”事项纳入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做好机构入驻信息核查和行业行为监管,“联合测绘”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推行“联合验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细则,明确参与部门、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将工程质量、规划、土地、消防、人防、防雷、节能、市政、公用、绿化、档案等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管理,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联合竣工验收总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细则,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文物保护和考古等评估评价事项,由各县区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制《规划》,开展规划环评,形成评估报告,共享区域评估结果。实行区域评估的事项,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筑设计企业相关建设要求。

  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建议,明确告知承诺的目标、范围、条件、事项、程序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分类清单,对符合区域评估清单式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审批部门依据申请人承诺和信用状况作出审批决定,并做好登记管理,跟进督促建筑设计企业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不得适用承诺审批制模式。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实施意见,同一阶段需要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到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踏勘的,建筑设计企业提交现场踏勘申请,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联合进行现场踏勘,经牵头部门汇总各部门踏勘意见后,统一向申请人提出后期办理和审批指导意见。联合踏勘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认真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简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的具体措施,依法依规在保证招标投标工作质量前提下,允许招标人与潜在投标人协商确定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并允许项目单位依据建设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意见办理开标手续,取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备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招投标;建筑设计企业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要求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办理发包手续;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建设工程招标的,取消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投标文件备案、投标邀请函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不再公布承包商信息。使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资金,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条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全部简化为告知性备案。

  2019年6月中旬,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发改部门负责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的审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审查及资金保障,住建部门牵头启动审批管理系统建设。

  2019年6月底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初步建成商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制定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有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对接。

  2019年11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将建设项目报建用地红线图、设计的具体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等项目基础信息一网归集,与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信息等进行整合,推动项目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深层次地融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满足工程全寿命期质量安全管理需要,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2019年6月底前,自然资源部门全面梳理各类规划基础数据目录,制定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将“多规合一”纳入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提出形成数据目录、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和时间节点。

  2019年6月底前,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多规合一”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要求,为建筑设计企业落实建设条件、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2019年11月底前,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基本形成“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策划项目生成。整合空间图层数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机制,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2019年6月底前,市县区整合各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审批服务业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落实场地、人员、事项、授权“四集中”。同时,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

  2019年7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通过网上咨询、线下指导、协调代办等方式,提前介入、超前辅导、跟踪服务,为建筑设计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申报材料要件齐备、一次达到进件的规范要求。

  2019年6月底前,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梳理审批事项,将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来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审批部门共同使用。制定并实施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目录,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不可以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2019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不断做修改完善。2019年11月底前,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做全面梳理,提请调整改革涉及的地方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联的内容,完成地方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

  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监管主要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于实施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明确监督检查办法,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做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开。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模块,与省、市相关审批管理系统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实现相互连通,共享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协同惩戒机制。市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业务梳理公布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着重关注对象名单行为目录,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1.2019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服务环节、办理流程、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加强进驻政务审批服务中心的技术力量,实现“一窗式”受理办结,最好能够降低建筑设计企业的临柜次数。

  2.2019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中介服务超市”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对接,建立中介服务信用评估体系,实现对中介服务行为全过程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领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资金安排,整合专业方面技术力量,为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时认领任务,按时限办结。

  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应指定专门协调联络人员,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及时反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企业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2019年6月初,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估评价主体、内容和时间等,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通过调研督导、通报、函询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强化改革措施刚性约束,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坚持每月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充分的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带领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精准把握有关政策,自觉运用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