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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平台地址: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 | 作者:火狐体育安卓下载 | 发布时间: 2024-05-11 04:28:01 | | 分享到:

  为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依照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省政府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设计、实施工程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组织 施工,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总投资。

  建设单位每月向省重点办报送计划完成和工程的进展 情况,及时反映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或任务较大的地、市,也应有相应 的机构,负责解决本地区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系指在我省境内由国家计委确 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条 省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省计委牵头, 省建设厅、项目主管部门、筹建单位参加,按照找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通过招标择优选用勘察设计 单位。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按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勘察设计 成果要组织专家做评估论证。

  第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山西省基本建设 项目责任制试行规定》(晋政发〔1984〕24号)层层签订基 本建设项目责任制,推行投资包干办法,责任制议定书由 建筑设计企业和投资方签订,由主管部门、省经济建设投资公 司和省重点办负责督促检查。

  第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省土地管理局根据 批准的初步设计,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地市实行全程服务,负责督促完成。征地费用按照省人民政 府晋政发〔1990〕22号文件规定,经省土地管理局牵头评估核定后由重点工程所在县(市)包干使用。有关地、市、 县土地管理部门要依规定,及时办理征地手续和划拨土 地,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第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计划、生 产、供应部门都要给予优先保证,并由省物资承包公司承 包供应。所需设备,原则上由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负责组织, 通过招标投票方式承包供应。

  第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工程单位和设备承制单位, 应通过招标先国营大、中型企业。

  中央各部投资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 由建筑设计企业提出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同省招标投标办 公室协商办理。地方投资建设或以地方为主合资建设的重 点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建筑设计企业提出方案,报省招标投标 办公室审查批准后组织进行。

  第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 施工和建筑设计企业要分别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项目主管部门 和省质量监督部门每年都要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并在竣工 验收时做出质量鉴别判定意见。

  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 行和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监督管理,非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行监督管理,根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任何单位不得 截留和挪用。重点建设项目除按全国人大、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计取的费用应照章支付的,其 它部门、地方、单位自行规定的取费,重点建筑设计企业和建设银行一律不予支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 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重点项目建成并经试生产考核合格后要及时 组织竣工验收。国家重点工程由国家组织验收。省重点工 程由主管部门会同省重点办组织初验后,由省组织验收委 员会进行验收。单项工程完工投产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后评估。中央项目 的后评估工作,按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地方投资项目或以地方为主投资的合资项目的后评估工作,一般在项目正式 投产一年后进行。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的详细情况,后评估工作由建筑设计企业会同原项目评估部门及建筑设计企业主管部门 进行,报省计委审定。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计委在国家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 的工作,各建筑设计企业和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 重点建设项目要建立表彰和奖励制度。对 在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援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设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 以及建设、实施工程单位每年都应总结表彰。需要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由各建设指挥部或主管部门提名,重点办审 查,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 项目,参照上述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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