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机构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按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含税金额叁仟元整(¥3000.00)招标代理(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并且收到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3)开户名称:福建筑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01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第十层
开标情况说明:共有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并参与了开标、唱标。
合同包一:参加合同包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共3家,其中合格的3家,不合格的0家;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开户名:福建筑天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501